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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天主教信仰與倫理議題月刊
道德、真理與大眾傳播媒體
天主教澳門教區翻譯及印製
譯者:林豪
前言
媒體的運用為拉近人與人之間彼此的距離,並且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說:我們對南斯拉夫戰爭中的陣亡將士而深感同情;我們也為遭遇到自然災害的喪亡者而感到悲痛;我們為鄰國的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成就而感到欣喜;我們持續關注著奧運會的賽事;我們也為東歐正在經歷的社會變革而感到擔憂。
我們也可以跟隨教宗,到世界各地與所有的基督徒會面;我們因為富爾頓‧施恩主教(Bishop Fulton Sheen)的講道而深受感動,並且藉由他的影片,對主耶穌基督具有了直觀的認識。
但是由於人類的局限、原罪的影響,以及魔鬼的行動,媒體也被利用來傳播:假資訊、色情、暴力及錯誤觀念等,扭曲了人們的思想。
記者與讀者之間,存在著一種神聖而不可見的聯繫——誠實,並且記者絕不能背棄這份神聖的關係。
然而,今天似乎有越來越多的人認為,記者已經將職業道德之準則,此一基本原則置之腦後,而且如今順理成章的原則即是藝術、娛樂及盈利——即使必須以犧牲真理作為代價。
在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的文件《Inter Mirifica─大眾傳播工具》法令中,教會談到了媒體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教會在該文件中預視到,社會傳播對人類所帶來的益處與危害,我們在此摘錄其中的部分內容。
曼努埃爾‧莫拉托(Manuel Morato)在他的文章中也贊同這一點,他認為大眾傳播媒體是「一個隱形的政府」,如果我們放任大眾傳播媒體,它就會操弄我們,但是大眾傳播媒體也能夠成為激起道德革命的力量。
內容摘錄自教廷訓導當局的教導,告訴我們說道,正如主耶穌基督所願,社會傳播可以用來將福音傳達世上「各個角落」;正因如此,在第一台收音機發明後不久(我們在本期雜誌中的一個專欄讀到),教宗碧岳十一世就委託古列爾莫‧馬可尼(Guglielmo Marconi)建立梵蒂岡廣播電台,之後歷任教宗也一直藉由該電台向全世界各地宣傳福音。
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在對一些歐洲記者所作的演講中,具體闡述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中所提出的建議,並提醒他們要遵守道德準則,誠實地報導事實的真相,並承擔起應負的責任以提升讀者的文化。
然而,這項責任並非僅落在作家及出版商身上,在《給書報攤的十項建議》中,我們了解到,中間商所決定出售報紙的類型將會對社會造成影響;威廉‧韋斯特(William West)在《讀者來函之力量》一文中強調出,民眾也應該要發出自己的聲音。
我們希望能夠藉由本期的文章提醒傳播業者,身為思想「市場」之核心者,他們肩負著重大的責任;我們也希望本期的文章也能幫助讀者,在經由大眾傳播媒體獲取資訊及觀點時,不僅能夠具備分辨能力,還能夠讓他們感受到個人的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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