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孟德神父
譯者:林豪
為了準備聖週四,讓我們提出聖多瑪斯有關於最後的晚餐的四個有趣的問題。(ST III,81)
首先,他提出了我們大多數人都思考過的問題:猶達斯是否領受了聖體,或者猶達斯在分送聖體之前就離開了呢?聖多瑪斯用主動語態提出問題:主耶穌是否將神聖的奧秘賜給了猶達斯?這是正確的,因為顯然猶達斯是否領受了聖體,取決主於主基督的意願。
從聖多瑪斯的討論和評論中,很明顯的猶達斯確實領受了聖體。
反對猶達斯領受了聖體的主要論點是,我主將奧秘交給猶達斯是錯誤的,因為猶達斯是一個不悔改的罪人,一心要背叛主耶穌:將珍珠至於豬之前。對聖多瑪斯來說,如果猶達斯是個公開的罪人,這個論點就是正確的;但是他的罪孽卻無人知曉。「因此,主基督並沒有阻止猶達斯參加聖體聖事;而是 以便提供一個案例,表明這些秘密的罪人,不會被其他神父們所排斥。」
那麼給神職人員的一個教訓是:除非你允許公開的罪人和私下的罪人,他們的區別具有決定性,否則你就不會模仿我主(CIC,教規915)。對平信徒來說:你今天看到許多的猶達斯,都在追隨猶達斯本人的腳步。
其次,聖多瑪斯問主耶穌是否也在最後的晚餐中領受了聖體,祂吃了自己的身體及喝了自己的血嗎?或者祂只是「拿了」餅和杯而沒有食用呢?畢竟,聖經並沒有明確地說出祂做到了;何況,祂也不需要聖事的恩典。此外,沒有一個整體能夠容納自身─而只有整體的一部分,可以被放置於整個整體中─然而聖體卻是整個主基督;主基督的身體(局部)所包含在整個主基督的身體(整體)中,這是荒謬的。
聖多瑪斯發現到,儘管聖經沒有記載,但是主耶穌很可能食用了祝聖後的餅和酒,因為「基督自己是第一個實現,祂要求別人遵守的事情的那一位」,就像祂要求聖若翰幫祂付洗時一樣。
至於主基督不需要聖事的論點,聖多瑪斯提出了一些意見,揭示了他自己對聖體聖事的虔敬;他說,聖體其實有兩種效果:增加習慣性的恩典,以及「實際享受某種屬靈上的甜蜜」。我主享受了第二種,這確實解釋了為什麼祂會說:「我渴望而又渴望,在我受難以前,同你們吃這一次逾越節晚餐。」(路 22:15)
對我們的一個教訓是:效法主基督意味著我們如此渴望聖體聖事,以至於我們嚐到它在「屬靈上的甜蜜」,並發現它的甜蜜在屬靈上令人愉悅。
摘錄自「麥可•帕卡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