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彌撒中敬拜天主;主基督與一般的大祭司不同,大祭司年復一年地帶著不屬於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或是除非主基督在世界開始時,就要一次又一次地獻上自己,就必須要一次又一次地受難了。相反地,祂的出現是為了藉由犧牲自己來消除罪惡。根據這項神聖的旨意,我們已經藉由一次的祭獻而得以成聖:即主耶穌基督的身體。
人生來就是為了生活;主基督生來就是為了受難。主基督希望我們記念祂的死亡,祂親自給了我們適當的紀念,重新實現並呈現加爾瓦略山上的犧牲,提醒我們祂的受難,以便我們可以獲得生命;因此,我們就可以擺脫罪的鉗制,主耶穌告訴我們,祂希望我們以這種方式紀念祂的死亡、復活和升天。
祂給我們的紀念方式,就是彌撒。
如果將彌撒當作是像陣亡將士紀念日,那樣的追悼會,或者是對《最後的晚餐》的模仿,或者只是祈禱的聚會,那就大錯特錯了;彌撒不只是祈禱的聚會,無論人們將其呈現得多麼美麗或動人。我主臨在彌撒中,執行了一些超性的事務:呈現了一項獻祭。
在最後晚餐的當夜,主基督設立了彌撒;祂將自己的身體和血,以麵餅及酒的形式,奉獻給了天父上主。主基督拿起餅說:「你們大家拿去吃: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成聖體經)祂又拿起杯來,說:「你們大家拿去喝:這一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成聖血經)
在彌撒中,主基督以完美的朝拜行動,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上主,是對我們救贖犧牲的重演及重新實現,真實的聖事再現。
在彌撒中,我們都藉由主耶穌基督、在聖神中敬拜聖父上主。首先,彌撒是針對聖父的,在聖神中也是針對道成肉身的聖子。我們敬拜救世主,因為祂自願空虛自己,被天父所接納,並因復活而獲得榮耀。
因此,這項對聖父、聖子和聖神三位一體的敬拜,浸淫在彌撒聖祭的活動中;這項敬拜必須在我們所有的人們,與聖體相遇的過程中突出出來,無論是當我們拜訪自己的教堂時,以及當神聖的聖體被帶到病人身邊,並為他們送聖體時。「愛」就要「以愛還愛!」試想一下,你是如何在聖體櫃前單膝跪下的,如何朝拜聖體;當你經過聖體櫃時,你是如何想著祂的,每次都應該更加熱切地思考到:「愛」就要「以愛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