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所說的:「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路22:19)這項命令,要使祂在世上的任何地方,每一次慶祝彌撒時,繼續地在十字架上進行犧牲—他即獻上這一犧牲,直到世界的終結;先知瑪拉基亞在《舊約》中宣告了這一點:「因為從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到處有人為我的名焚香獻祭,並奉獻潔淨的祭品,因為我的名在異民中大受顯揚─萬軍的上主說。」(瑪拉1:11)
因此,教會遵照其創立人的遺願,主要藉由神聖的禮儀,來延續主耶穌基督的司祭使命;教會大多數是在祭台上這樣執行的,那裡不斷地重現十字架的犧牲,也就是說,在現場重現。她神聖的創立人與教會一起臨在於每一個禮儀,對上主進行適當的敬拜。
人心的每一個衝動,都會藉由感官自然地表達出來;因此,對上主的敬拜不僅是個人的事,也是全人類的事,並且也必須是社會性的;因此,禮儀總是具有社會和外在的向度。
但是,禮儀的主要元素,應該是內在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始終生活在主基督內,並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祂,以便在祂內,與祂合一,並藉由祂,可以適當地給予天父敬拜和榮耀。然而,神聖的禮儀要求其外部和內部元素,相互密切地結合。
因此,若認為彌撒的神聖禮儀,只是神聖敬拜的外在或可見的部分,或者認為它,只是一種遵循一系列法律及規定的裝飾性儀式,以及教會的聖統制依據這些法律及規定,來舉行的神聖儀式,這是完全錯誤的想法。
除非思想和心靈歸向上主,尋求將工作與敬拜合一的完美生活,否則上主就無法獲得應有的榮耀;禮儀─是教會與她的神聖元首合一,向上主的崇拜─是實現成聖最有效的方式;它應該是我們內在生命及我們日常生活的核心。
聖施禮華說道:「我經常幫助你們思考人類之愛,這項奇妙的反應:兩個人彼此相愛,當他們必須分離時,會交換一些照片,這樣的奉獻是如此充滿著情感,如此炙熱的火焰,這一種奇妙的話語,不會讓紙張燃燒起來;主耶穌也是如此,祂愛我們到底:祂必須離開,同時祂又想要留下來;但是,我們做不到的事,上主卻能做到:祂離開了,而且祂留下來。祂建立了聖體聖事,以便我們可以吃祂,因此我們能夠獲得力量,好讓我們忠誠到底,並與他完美結合…」 插圖:最後的晚餐,我們的主與聖若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