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存在於普世,沒有任何人能夠逃避,即使是動物;為什麼苦難的存在是一個謎:也就是說,只能理解它一部分。
我們可以相信上主允許苦難的發生,為了帶來更大的益處,由於天主是至善的,祂不會允許任何邪惡存在於祂的事工中,除非祂允許邪惡存在,並要從中產生更大的善(ST 1.2.3.)。
有時我們可以看到,上主從邪惡中帶來的善,有時我們卻看不見。
上主尊重人類的自由,允許我們的行為產生真正的後果,有時這些後果會造成巨大的痛苦;例如,上主允許偷竊,這意味著小偷確實剝奪了人們的財產。
我們可以一瞥,苦難和死亡在某種程度上是罪的後果,但是早在第一個罪發生之前,苦難就已經存在於這個世上了。
我們可以親眼目睹,苦難如何能釋放我們的同情心和關懷,從而使我們變得更加人性化。
藉由我們自己的痛苦,我們可以發現我們是軟弱的,需要上主和其他人的協助;苦難可以使我們謙卑,並消除我們的個人主義傾向。
有些痛苦似乎是合理的,就像罪犯應受懲罰一樣;但是其他的苦難似乎完全是不公正的,我們覺得上主不應該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例如,一個無辜的孩子遭受苦難及死亡,或者一個無辜的孩子成為孤兒。
以下三點可以闡明這個問題:
首先,天主在成為人之時,承擔了我們人類的狀況,並與我們一起受苦。
其次,祂改變了我們對苦難的意義:現在苦難成為祂救贖工程的一部分。
第三,藉著祂的受難與死亡,祂戰勝了死亡,為我們打開了天堂永生的大門:祂把死亡從深坑變成了大門,將結束變成了開始。
四旬期是我們懺悔的時期,這意味著我們要接受一些克己,來彌補我們的罪過,並改善我們的品格;這種克己讓我們受一點苦,這種痛苦是一種屈辱,即一種小小的死亡;如果可能的話,為了消滅我們的一些不好的特質;這些做法幫助我們變得謙卑,並意識到我們需要上主,這樣也可能讓我們更有同情心,因為這些事情幫助我們看到,別人正在經歷的事情。
基督徒對他人痛苦應有回應,是一種慈悲及憐憫,並且如果可以的話,盡可能減輕其痛苦;我們可以做哪些事情,來減輕別人的痛苦呢?
我們可以為他們祈禱。
我們可以為他們,將苦難奉獻給上主。
我們可以陪伴他們。
我們可以讓他們述說,聆聽他們。
我們可以為他們做一些,讓他們高興的小事。
我們可以用他們希望獲得協助的方式,來幫助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