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 3月4日-對自己人生的責任感-(Sense of responsibility for our own life)

我主在所有可悲的現實中,向我們顯示了,威脅著願意侍奉上主的人,其中最不幸的危險之一,即是他們的言行不一致;這些靈魂可能已經接受了,在他們的同伴中,成為光和酵母的神聖使命;然而他們的光芒和力量,卻是虛假而轉瞬即逝的閃光,既不會點燃他人,也不會改變他人,因為這些只是在與行動背離的言語中,消失的煙火;金口聖若望問道:「還有什麼比一位老師,對學生的唯一希望,就是告訴他們:『照我說的做,不要照我所行的去做』,與此更悲傷的事呢?」

那麼,我們所有人,都必須對自己的選擇,所帶來的責任感,來工作及指導我們的生活;我們不需要離開在生命中,我主呼召我們的地方; 我們必須將自己的整個生命,轉化為對上主的服務:我們的工作和我們的休息;我們的悲傷和我們的喜樂;我們應該把一切,都變為成聖及使徒工作的工具,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履行,自己的個人責任。

當我們日復一日地,在我主安置我們的地方,與我們的同齡人們,並肩工作時,我們就使這件事成為現實,聖施禮華告訴我們:「當我們像其他的人一樣,長時間、數年或總是在固定時間工作,或是勞苦時,我們並不是在幫我主。」

為了幫助你,增強對自己生命的責任感,你可以在祈禱中,考慮以下三點:上主、你自己和他人。

上主:試想一下,你能為主基督做些什麼呢?並把你自己獻給祂。

你自己:試想一下,當你執行天主要你做的事時,你的生活有多少快樂;在這路上,你能擁有多少光明,你內心有多少確信,自己正走在正確的方向上。

他人:試想一下,那裡有多少無知和腐敗,他們有多麼需要你;如果你走在正確的方向上,你可以為其他的人做出多少貢獻,幫助他們擺脫困境。

但是,每一位宗徒,都撒下了他自己的魚網嗎?

不!他們─所有的人─都從船上撒網;他們捕到了很多魚。

但是,主耶穌為什麼要吩咐門徒,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呢?為什麼不是左邊呢?—這是教導他們服從;向他們表明,他們的力量是來自祂的話語,而不是來自於他們本身的能力;如果他們依靠我主,他們就會捕獲大量的靈魂,甚至數量是他們無法想像的;然後,他們會把這些靈魂帶到我主那裡去。

Loading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