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日的禮儀以這句話揭開序幕:「Laetare—喜樂!」,喚起屬靈上的喜樂。
主基督向尼苛德摩徹底地解釋了十字架的意義,十字架是我主嶄新的而明確的啟示;對整個以色列來說,上主首先是一位審判者,賞罰分明,主耶穌所描述的天主,是賦予慈愛的天主。
聖保祿今天重複了兩次:「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即使我們已經因罪過而死了。
什麼是恩典?「這是上主的禮物。」有愛的存在時,就會贈予禮物; 愛是藉由十字架來彰顯的,藉由十字架所啟示的愛,正是恩典。天主的內心深處的慈顏,在其中顯露出來了;天主不只是法官,祂希望世界得救,並能瞭解十字架的意義,這樣的天父。
要理解這項道理,就必須成為一個願意改變的人;但是主基督也談到審判:十字架是救贖,並且同時要審判;這樣的審判是不同的,這樣的審判是更加深入的;「的確,凡作惡的,都憎惡光明」…正是從十字架所發出的那道驚人的光!…「然而履行真理的,卻來就光明。」(若3:20-21)
那人來到十字架前,他服從恩典的要求,他想要被上主那難以言喻的恩賜所維繫住;他希望十字架能為他的一生帶來意義,此人藉由十字架感受到了上主的呼喚,上主向祂在世上的兒子們祈求希望的召喚;這就是來自十字架希望的召喚。
我們必須問自己,這些從十字架而來的基本問題;我要做什麼才能更認識天主呢?這位天主將主基督啟示給我們,為我而言,祂是誰呢? 祂在我的願望和生活中,佔有什麼樣的位置呢?
讓我們捫心自問,我們對十字架的愛有多深;難道上主為我而言,已經變得毫無意義了嗎?主基督的名字,是否已經被許多其他的名字及興趣,在我的靈魂內被淹沒了呢?十字架是否像那顆「落在路上」的種子一樣,被踩在腳下?我是否在內心深處,放棄了主基督十字架的救贖,取而代之的是,以其他純粹暫時的、片面的、膚淺的補救方式?
讓我們謙卑地承認我們的錯誤、我們的缺點以及我們對十字架所啟示的愛,所表現的冷漠;同時,讓我們在靈性上更新自己,懷著對生命的偉大渴望,恩典的生命,不斷地提升人、強化人、委身於人;這份恩典賦予我們,存在於世上的完整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