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 8月4日-選擇在主基督內的生命(Choosing Life in Christ)

選擇在主基督內的生命。

當群眾一發覺耶穌和他的門徒都不在那裏時,他們便上了那些小船,往葛法翁找耶穌去了。(若6:24)

群眾的行為就像商人一樣,發現了一顆價值不斐的珍珠,或是像一個人發現了埋在田野裡的寶藏;他們就如同一個熱戀中的男人在尋找他所愛的人,他們發現了主耶穌並想要擁有祂,但是他們還不真正瞭解祂。

他們想要從主耶穌那裡獲得會腐爛的食物—祂確實可以給他們—但祂也可以給他們—並且願意給我們—「直到永生」的食糧,並且永遠能完全滿足飢餓和乾渴。

祂要親自把這食糧交給我們,這食糧就是祂自己。

但是我們必須「努力」為獲得這不朽的食糧,並使我們成為不朽的。這項「努力」就是要相信主耶穌基督。

對於我們所有自稱是天主教徒的信友們來說,當談到如何過自己的生活時,我們似乎可以有三種選擇方式。

我們生活的第一個方式,就是做任何對我們有益處的事物,這對我們很有吸引力,但是我們扭曲的傾向,使我們傾向於想要對我們無益處的事物,並為了獲得此事物而採取不當的行為。這就是「自助餐式的天主教徒」的方式,他們自己挑選接受或拒絕什麼樣的信仰或是道德教義。

然而,把信仰比喻為自助餐並不恰當,因為自助餐裡的一切都是真正的食物和飲料,而我們對天主教信仰和道德的拒絕可能會是致命的毒藥。請記住,我們的道德決定若不是引導我們得救,就會導致我們毀滅。

我們的第二種生活方式是藉由義務,我們盡力去履行教會要求我們,出於對義務的服從所做的一切。我們去參加彌撒是因為教會要求我們必須這樣做;我們去告解是因為我們應該這麼做;我們不願意犯罪,是因為我們害怕下地獄。這都很好,但是還不夠圓滿。

最初要求自己服從,是作為一種良好的紀律,使我們的生活井然有序,這對我們來說可能是非常有益處的。

因此,當我們的情感和熱情使我們傾向於各種邪惡時,我們應該履行我們的信仰和理性,告訴我們作正確的事情,即使我們的慾望要求我們的是另一回事。這就是要拒絕「舊我」

我們的第三種生活方式是完美的,這是在我們在聖事和聖神的恩賜中,領受的豐富恩典的助佑下,自由地做天主聖三願意我們做的事情,以成為天主的子女,這就是如同天主的朋友一樣的生活。

第三種方法可以適用於我們每天所做的一切事務,它可以表述為:「我選擇這樣作,因為我是天主的朋友,是天主的子女。」

這就是選擇在基督內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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