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2. 10月15日-什麼是宗教?(What is religion?)

什麼是宗教?

我們所使用的「宗教」一詞,係源自拉丁文「religio」,意思是義務或是關係,亦是源自動詞「religare(被束縛住)」的名詞。

雖然宗教的自然形式,可能會導致某人受到神聖啟示時認識到它,但是人們常常將自己自私的慾望合理化,並轉變為虛構的宗教或完全否認天主。這個世界歷史告訴我們,通常人們更容易出於自私的慾望而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宗教,更勝於為了服事神聖的完美而訓練自己的思想和意志。

儘管梵二大公會議在其《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Nostra Aetate)》中指出,「天主教會不拒絕這些宗教中,任何的真實和美好的事務」,但該大公會議並沒有宣稱,所有宗教都具有同等的挽救價值(salvific value)。

事實上,這是歷史的一個教訓,人類在正常的狀況下,對上主已經或沒有向我們啟示「祂是誰」,以及祂希望我們如何生活和敬拜的看法,犯了嚴重的錯誤。如果我們縱觀世界上的宗教,我們可以列舉以下類型和例子:

那些與佛教、儒家一樣的宗教,大多都是屬於人類哲學(human philosophies);

那些源自於部落傳統的宗教,可能是純粹來自於自然的,也有可能是受到惡魔的啟發 (diabolically inspired)—現在演變成當代大眾對巫術的認同,或者直接和故意對魔鬼的崇拜(例如,販毒集團的「聖死(St. Death)」);

那些與印度教一樣的宗教,是一種人類哲學與神話的奇怪結合;

猶太教仍然是一種獨特的類別,它特別地來自於上主自己的啟示,但是隨著主耶穌基督的到來,猶太教就不再接受這項持續性的啟示;

還有一種奇怪的宗教結合(amalgamations),例如:伊斯蘭教和摩門教,它們是與其他宗教的結合,並聲稱有自己的特定啟示(卻沒有任何證據);

有些教派,像所有的新教形式(the Protestant forms)一樣,始於欣賞對一種「奇蹟般所證實的神聖啟示(a miraculously-attested Divine Revelation but rejected)」,但是拒絕其目的在確保原啟示不被人類篡改的權威規定;

例如東正教會,它們最初是參與並維持了天主教的完整性,實際上仍然保留了其聖事的特徵中,但主要是在政治的引導下,放棄了教會神聖憲章的關鍵層面—主要是針對聖伯多祿的權威規定;

最後,天主教不僅是建立在一種「奇蹟般所證實的神聖啟示」的基礎上,而且擁有上主所賦予的權威規定,以保護該啟示免於藉由錯誤的人類解釋,而陷入謬誤的虛無—這是其他宗教所絕對沒有的正確無誤之基本特徵。

顯然地,對於所有的宗教主張,我們都必須考慮其來源,而當我們如此為之時,可能會發現到其來源不是上主;此外,我們必須考慮到宗教本身機構的特徵,看看它是否包含任何神聖起源的事務,以及包括任何防止其純粹因為受到人類思想及解釋而導致終結,這樣的保護措施。

即使對於那些聲稱受到一種啟示的人而言,雖然他們可能會引導真誠的信友對上主有所了解,並與上主建立關係,但是他們也可能會宣稱對上主所啟示的內容,進行一系列不斷地增添(ever-increasing)而導致扭曲。事實如此,即使在天主教會內部,我們也必須藉由徹底理解她的本質和限制,所受到的神聖保護以避免錯誤。

插圖為沃爾辛厄姆的聖母(Our Lady of Walsingham)。

作者:傑夫‧米魯斯博士(Dr. Jeff Mi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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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 學長,
      要用幾個字或是幾句話,就將各個宗教分析清楚,
      實在是不太可能的,各個宗教都有深厚的背景及基礎,
      而且流傳多年。
      這篇講道只為讓我們對各個宗教有概要的認識,
      要深入研究,就看個人的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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