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體聖事是主基督及教會的祭獻
歷史可以分成兩個時期:第一是等待十字架祭獻的時期;第二是主基督及祂的教會一起完成與獻祭的時期。
在第二個時期,主基督在十二位宗徒的團體中建立了教會,他們在最後的晚餐中分享了吾主的身體和寶血;主基督將聖體聖事託付給教會,亦即祂心愛的淨配:為紀念祂的死亡與復活,這是一項愛的聖事,以及合一的標誌。
在《格林多前書》中,聖保祿解釋了聖體聖事的意義及其起源,他說道,這項聖事不是他發明的,而這是他從吾主所「領受」的。這一切都始於主基督在「被交付的那一夜」所做的動作(格前 11:23),並來自主基督的命令是「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格前 11:24)為了服從這個命令,我們繼續地「感謝主恩」及「擘餅」,分送吾主的身體,並將裝著祂寶血的聖爵,呈現為「新而永久的盟約」。
主基督將祂的祭獻遺贈給整個教會,而不只是給每一個信友;相反地,祂希望將所有的信友們團結為一個民族。當教會慶祝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祭獻時,當她宣告「主的死亡,直到主再來」(格前 11:26)時,以及之後,當信友們走向祭台領受的聖事時,這項聯繫就建立起來了。
因此,每一台彌撒都以信友之間,以及信友與主教、教宗和普世教會的共融為前提,這種牢固的結合隨著聖體聖事的奉獻,而變得更加牢固,同時其結果是:「在聖體聖事中,信友們在主基督內形成一個合一的身體,獲得了表達和實現。」
聖體聖事是教會的共同財產,是教會合一的聖事;因此,教會有嚴格遵守的責任,來確實地參與一切有關禮儀及其慶祝活動。
「所有基督信徒的權利就是,參與禮儀,特別是彌撒聖祭的慶祝,應該真正按照教會的意願,根據禮儀經本,其他法律及規範中的規定。」
聖體聖事是教會成員之間共融的創造力和泉源;聖體聖事將我們中的每一個人與主基督自己結合在一起:「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格前10:16-17)。
主耶穌將祂的身體賜給了我們,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教會;因此,如同聖保祿所說的「教會是基督的奧體」,這意味著教會主要是透過聖體聖事來表達自己,儘管教會無所不在,但教會仍然是合一的,就像主基督是合一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