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和團體哪個比較重要?
「個人主義」只是一個名詞,就如同許多其他的名詞一樣,至少有一個含義,能夠傳達真理,也可以傳達錯誤訊息;但是僅依靠言語是無法表達全部及無限的真理。這就是為什麼教理似乎在「進化(evolve)」—教理並不像所謂的物種進化那樣地「進化(evolve)」,它們不會變成與原來不同,反而可能會及時表達得更清楚。
聖若望保祿二世所提倡的「個人主義」,提供了一個擺脫個人主義與團體主義之爭的方法:以人為重心。
在1960年左右,卡洛斯‧沃蒂瓦(Karol Wojtyla )解釋道:「人是一種善,對人唯一適當且充分的態度就是愛。」
「種族主義」一開始就剝奪了所有受害者的人格,而從剝奪人格開始,到主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止。
「個人主義」提供了一個明確宗教性對人的說法:「人是世上唯一天主以自己的旨意而造的受造物;除非藉由真誠的自我給予,否則人無法完全找到自己。」(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
卡洛斯‧沃蒂瓦既澄清了教會的社會教理,也區分了基督宗教與取代基督宗教的「啟蒙時代的人本主義」。
他的方法是將社會主義或團體主義(個人不重要,團體才重要)從教會的社會教導中永久地移除,而不向激進的個人主義投降(個人與社會關懷隔絕)。
該論點奇妙地區分了科技和富裕在表面上的「進步」,與人類在天國中實現真正的進步;現代世界需要轉化,而教會的使命就是要轉化。
「個人主義」的目標仍然符合時宜的。
聖若望保祿二世不是一個鄉愿主義者,他向主基督懇求。
我們可以這樣說,「個人主義」的概念是主基督回應的方式:祂與個人交談。世界應該拋棄既定成俗的指導方針或主宰的幻覺:團體主義的幻覺和「個人主義」的另類幻覺。
男性表達「平等」與「自由」的理想─兩者本身都無法完全理解,但是將其混合在一起時,也都沒有意義了。
因為在這兩種情況下,「人並非只為麵包而生活。」這兩個極端同樣來自對於人類命運的唯物主義之概念,而我們的現代觀並非如此,且脫穎而出。
有某一瞬間,人們開始厭倦幻覺,並且意識到他們對真理的渴求。然而之後,不知何故,幻覺又開始復甦。
們不斷地向外漂浮,我們把自己帶到深海中;實際上,我們仍在祈求能看到陸地。而「個人主義 」至少提供了一塊陸地的反思。
摘錄自大衛‧華倫(David War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