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參加主日彌撒呢?
「十誡 」的第三誡規定:「守瞻禮主日。」這項誡命規定我們在確定的日子要朝拜光榮天主。
在舊約中,天主命令選民要守安息日(星期六)尊為聖日,以提醒他們天主在第七日完成創造工程後就休息了,天主祝福了那一天並使之成為聖日。
在新約中,星期日是主日,在這一天,我們慶祝人因著恩典而成為天主子女之新創造 ─亦即再次地創造。這種超性的新創造,遠勝於世上的所有一切。
為了確保、促進並聖化主日,以及其他重要的節日,教會規定在這些日子要參與彌撒;參與彌撒的誡律,是規定我們必須在同一主日(或是慶節)或是前一天的下午參與完整的彌撒;參與完整的彌撒,至少需要親自地臨在,以及虔誠而專心參與彌撒的重要部分。
「聖子取得肉軀,而成為麵餅,以這種方式成為祂的子民邁向天國應許之地的食糧。
我們需要這個麵餅來應付旅途的辛勞與疲憊;主日,即主的日子,是從生命之主祂的身上汲取力量的好時機;因此,主日的誡命不是簡單地從外面強加給我們的責任。參與主日慶典及領受聖體,所獲得的滋養是基督徒所需要的,這樣他才能夠繼續為所要進行的旅程,找到所需的能量;此外,這趟旅程並非任意而為的,天主藉由祂的律法所指示的道路,是刻在人心中最深本質的指引,遵循這條道路意味著能滿足人類的自身需求;失去這條道路,也就失去了自我。」
當我們讀到在《宗徒大事錄》時(20:7-12): 「一週的第一天,我們相聚擘餅。」使用「相聚(meeting)」這個動詞,其名詞 synaxis 即是希臘文的聖體聖事。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提醒我們:「根據宗徒所傳下來的傳統,教會每逢八日即慶祝逾越奧蹟;因此,有充分的理由將這天稱為主的日子或是主日。因為在這一天,主基督的信徒們應該要聚集在一起,藉著聆聽天主聖言及參加聖體聖事,他們為此回憶起對主耶穌的受難、復活及榮耀的紀念,並感謝天主『藉耶穌基督由死者中的復活,重生了我們,為獲得那充滿生命的希望。』(伯前 1:3)」
因此,不難理解教會要求我們至少在星期日要去參與彌撒,否則就會犯下了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