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    11月10日-我該擺脫物質財富嗎?(Should I be detached from material possessions?)

我該擺脫物質財富嗎?

耶路撒冷的窮寡婦,將她賴以生存的一切奉獻給了天主,我主如此大力地讚揚她,因為雖然她極度貧窮(她的錢包裡只有兩個小錢),但是她卻非常地慷慨(她給了自己賴以生存的一切);雖然她奉獻的金額微乎其微,但是她所做的犧牲卻是無以倫比的。天主不會以黃金的重量來衡量,而是考慮奉獻者的良心,寡婦的靈魂充滿了天主的祝福。(谷12:41-44)

所有的人都只投入了他們剩餘的一些錢;而這位窮寡婦付出一切,來獲得無形的物品;她獻出了短暫的,為了要獲得不朽的;因此,律法的訂定者自己沒有忘記她;世界的審判者預示了祂的判決,並在福音中預言了祂會在審判時會為她加冕。

渴望認可與榮譽,或因獲得它們感到高興並沒有錯;畢竟,我們是天主的孩子,而且祂愛了我們。

我主強烈地譴責經師,因為他們雖然外表虔誠(背誦長篇經文),但是內心卻很貪婪(侵占寡婦的家產)。

如果經師如此而為「將會受到非常嚴厲的譴責」,那麼這位因貧窮而奉獻了全部生計及生命的窮寡婦會獲得什麼呢?─天國。(谷12:38-40)

主耶穌指示他的門徒們,要愛他勝過一切人和事,祂吩咐他們為了祂及福音的緣故放棄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因此,要進入天國,就必須擺脫財富。

為什麼會這樣呢?我相信原因是財富不能給我們生命,或讓我們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變得富裕,只有天主才能。

更準確地說,如果我們的選擇是針對物質的事務,那麼它們就不會是來自於愛德,而愛德尋求的是他人的真正好處,不管這可能會讓我們付出什麼代價。

我主宣稱神貧的人是有福的,祂也曾經歷過這種貧窮,這意味著自願地謙遜,這種特質幫助我們獲得幸福與優雅、靈魂的美麗及平安。

貪圖財富的人企圖在豐富的物質中尋找快樂;然而,只有全心全意託付給天主,我們才能擺脫對明天的焦慮,並為與祂相遇做好準備。

天主期望我們以愛來實現祂的旨意,即使是在最小的細節上;如果我們活在與主交談中,我們就會擺脫一切,更以祂為中心。無論我們有沒有某種方法,我們都會很高興住在一個地方或另一個地方;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對天主的感激之情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我們意識到自己是祂為靈魂行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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