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    11月14日-聖體聖事和信仰之間有什麼關係?(What is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Eucharist and the Faith?)

聖體聖事和信仰之間有什麼關係?

個人信仰的個別表達,不能與感恩聖事的團體信仰分開,所慶祝的事物 (lex orandi)、所信仰的事物 (lex credendi) 和所生活的事物 (lex vivendi) 之間,存在著合一及連續性;換言之,即我的基督徒生活、個人祈禱及感恩聖事。

既然我們基督徒所宣揚的真理是一個位格,那麼主耶穌基督、宗徒們及他們的繼承者,也必須將其視為一個位格來呈現。

個人與主基督的聖體共融,都是藉由與教宗及當地主教的信仰共融,在每次感恩聖事中都會提到他們的名字;領聖體者不僅承認主基督,也分享祂參與聖體聖事之團體的信仰宣告。

因此,一個人必須清楚並自覺地遵守教會的信仰,其中非常明確地包括以下內容:

  • 信經中所表達的對天主聖三的信仰;

  • 對主基督的信仰,即對主基督、天主之子、天主、「為眾人」「為自己」而死亡及復活的救贖意義的這份信仰;

  • 對聖神的信仰,聖神在彌撒中特別活躍及臨在著;以及

  • 相信聖體聖事是主基督的身體及教會奧體的聖事。

我們把基督徒的生活想像成一個旅程,在這個旅程中,在聖神的協助下,我們努力使自己的日常生活與主基督的生活合一,充滿著喜樂來經歷人生的起起落落。

在這段旅程中,基督徒前往領受聖體聖事,接受與主基督共融的禮物,並在信德、望德和愛德中不斷地成長,直至永生。

充分地參與聖體聖事,意味著與主基督的奧體及教會的共融,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似乎不可能始終如一地領受聖體:

  • 人們不承認主基督在聖體聖事中的臨在;

  • 有人拒絕教會對至聖聖三信仰的教導,在感恩聖祭期間多次明認,並以背誦信經作為決志;

  • 個人生活中的基督徒在愛德方面有所缺陷;也就是說,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犯下了一種有意識和故意的行為,嚴重損害了信仰及教會道德(即大罪)。

在與主基督同行的旅程中,人們去參加主日的感恩聖祭,並不是因為這是教會所規定的義務,而是因為渴望獲得吾主的慈愛及憐憫,因而得到加強;這種渴望包括在需要的時候,與主基督及教會進行必要的聖事和好,據此作好準備。

他也意識到,參與聖事,並且具體來說,聖體聖事是他自由在公眾見證下,所做出的承諾之一部分,藉著參與彌撒,他現實了見證信仰的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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