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所有的職業都是通往成聖的途徑嗎?
在六十年前,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結束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宣言,其中提到平信徒在教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論天主的子民所說的一切,同樣是對教友、會士及教士而發,可是,按照地位與使命的關係,有若干事情是特屬於男女教友的。」(梵二憲章,30)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如此描述著平信徒及其「具體」使命:
「教友的本有使命,是要在世俗事務中,照天主的計劃去安排,而企求天主之國。他們生活在世俗中,就是說他們從事世界上的各式各樣的職業與工作,他們的生命和一般的家庭社會環境,交織在一起。」(梵二憲章,31)
憲章內容指出:「除了所有基督徒人人有責的這種傳教工作以外,教友們還可被邀參與聖統的傳教工作,進行多方面的更直接的合作。」(梵二憲章,33)
然而有多少人,甚至是神職人員,能夠接受這一點呢?有些人確實認同,是的,平信徒可以是成聖;但是要成為一位全然的基督徒,一位平信徒應該以某種方式,參與聖統制度方面的使徒工作,就像某些教區善會一樣。
我們需要提醒基督徒們,什麼是平信徒的使命。
聖施禮華在1932 年寫道:「有一個令人費解、長達幾個世紀以來的鴻溝,在此期間,無論是過去或是現在,幾乎完全不知道,每個人都在自己的專業及情況中生活,並且可以藉由聖化自己的日常工作來尋求基督教的圓滿。許多世紀以來,工作一直被視為卑劣的事情,即使是才華橫溢的神學家,也認為工作是人類成聖的障礙。」
平信徒要成為卓越的基督徒,就必須成為塵世社會中的卓越成員;例如:一位天主教醫生有嚴肅的責任,要成為一位好醫生,身為農民必須成為一位好農民,等等;這都是超性美德的基礎—並且在個人的能力範圍內,盡可能多地精通個人的世俗職能,也就是說個人的專業。
此外,平信徒必須在自己的環境中成為使徒,平信徒使徒並不是參與聖統制度的使徒工作,而是參與教會本身的救贖使命;藉著洗禮及堅振聖事,所有的人都被吾主親自委託擔任使徒的職務。
「平信徒受到聖神的感動就成為了教會,他們肩負著一項特定而崇高的使命,他們感受到自己應該致力於承擔此一使命,因為他們是被天主親自召叫的。他們瞭解此一使命源於他們作為基督徒的事實。」因此,作為每一位平信徒,有權利與義務去宣揚救恩的神聖信息。
在服事天主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工作是次要的:一切工作都非常重要;工作的重要性完全取決於每個人如何執行它:並表現於他們對工作的認真程度,以及他們在其中投入對天主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