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驕傲的第十級:公開反抗

第十九章 驕傲的第十級:公開反抗

(48)公開反抗

這樣的人,除非上主垂憐,默默接受眾人的批評,翻然悔悟一一這是很不容易的一一否則不久地將變成行動魯莽,原顏無恥,以至悲觀失望。

不過越灰心喪氣,越無以自拔,終於墮落到更悲慘的第十級:公開反抗。起初傲慢不服氣,懷恨批評他的弟兄,到後來公開不服從,藐視抗拒師長。

(49)十二個等級歸納為三部分

我分的這十二個等級,可以歸納為三部分:

  1. 最上六級是輕視弟兄,
  2. 接著四級是藐視師長,
  3. 最後兩級以輕視天主告終。

請注意,驕傲的最後兩級,是與謙遜的最初兩級相呼應的。謙遜的最初兩級,在入修會之前,須達到,同樣,在修會內,不可能下降到驕傲的最後兩級。

聖本篤會規關於謙遜的第三級說:「第三級是為了愛天主,服從長上。」可見在入修院之前,就應該越過最初兩級。既然服從列為第三級,毫無疑問,在初學參加修會時,已經認為他越過了前兩級;反過來說,若是一個修士不能同弟兄們和睦相處,拒絕服從師長,還留在修院做什麼?留下來只能起破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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