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主教的觀點談進化論
澳門教區李斌生主教供稿:
https://www.ewtn.com/catholicism/library/cath–evolution-10895
作者:詹姆斯‧B‧史坦森(James B. Stenson);譯者:林豪
自從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在1859年,首次出版其著作《物種起源》之後,有關物種進化的科學問題,經常引起各方痛苦又激烈的爭論;多年來,「科學」與「宗教」之間所謂的衝突,一次又一次地在——例如:法庭、教室及媒體等輿論界爆發,近十年來,有關教科書及學校課程內容編排的爭議,因此愈演愈烈。
在電視上並未忽視有關這些戲劇性的爭論,在新聞報導及脫口的秀節目中,雙方人馬都在鏡頭前發表自己的看法;在另一方面,基要派之新教徒(fundamentalist Protestants)堅持,在《創世紀》內容字面上絕對正確之解釋:亦即在幾千年前創世之初,各個獨立的物種都是只花了七天的時間,就被「特別地創造」出來了。
然而有一些著名的科學家則反對基要派之新教徒的說法, 並藉機以同樣熱烈地宣告為此獲得極至的勝利,這些科學家們認為:人類是由物質毫無緣故地藉由分子而發展出來的,並且不需要天主的任何干預,也不需要藉由任何人來解釋這些事情;因此,對於輿論而言,這場爭論已經淪為——「迷信」與「無神論」之間的一項令人不安的選擇。
天主教徒應該如何看待此事呢?只要是任何一位略懂一點神學與科學的人,就能夠辨識出上述所提出的選項,其中明顯的錯誤;在這場爭論中,就如同許多其他激烈的爭論一樣,第一個必須付出的代價就是犧牲了真理;然而天主教信仰致力於維護真理,甚至於其信仰就是真理的本身。
科學則是運用開放和正確的方式,致力於追求屬於真理的知識;因此,天主教徒在仔細研究這項問題之前,就應該先意識到,信仰與科學知識必須是互補的,而不會相互矛盾的。
這種質疑會藉由事實而獲得證明,人們越是深入地研究天主教會的教導與科學所證實的事物,就會越發清楚地瞭解到天主教信仰與科學知識是完全相容的;因此當前所討論的衝突,事實上是一項「偽爭論」。堅持教條主義的基要派並未能反映出天主教的聖傳,而嚴守教條主義的進化論者也並未能公正地代表科學。
在接下來的內容中,我們將概要地檢視,尤其是近年來,教會對進化論的明確教導,以及由科學的觀點針對進化論作明確瞭解;藉由誠實地追求真理,我們能夠避免陷入無意義的爭論,就如同我主在很久以前,斥責撒杜塞人一樣-他們「不明瞭經書,也不明瞭天主的能力。」(瑪22:29)
「進化」是什麼意思呢?
我們若要以任何一種合理的方式,來理解一個複雜問題,首先需要對此術語作個定義;事實上,當前所面臨許多混淆不清的問題,都源自於「進化」此一術語,所導致的模糊關係及多種含義。嚴格地說,此一術語應該建基於一個包含著多重關聯的原則,藉由仔細地科學研究,所獲得的生物學概念,由廣義而言,這個術語也有其他含義——例如:歷史、社會及哲學等,然而本文將著重於影響宗教信仰的兩個主要定義,亦即:生物學和哲學作敘述。
為了對這個術語做出正確的科學定義,我們可以引用1959年舉行的達爾文百年慶典上,由50位國際知名科學家建立的一個公式即:「『進化』一般可以定義為,在當時一種單向而不可逆的過程,在其過程中會產生新穎、多樣及更高層次的組織。」
在生物學領域中(其革命性的研究中,最為廣泛又富有成效的領域),該術語更具體意味著:「生物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的過程,從而使其後代與祖先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定義涉及到的是一個「過程」,亦即隨著時間推移而測量到的一系列可觀察到的事件;在科學本質上必然涉及到必須處理的物質現象,亦即那些可以測量的現象。此一定義試著對事件之間的因果關係作出合理的解釋,由於它局限於物質事實的呈現,因此其概述必然是一種機制;生物學家所關心的是,事件「如何」地發生;「為什麼」這樣發生,為他而言則超出了其學科理論的適切範疇。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正確的科學意義上,「進化」是「如何」發生這樣問題,這對天主教信仰並未造成任何困難,數十年來,科學家們所建立的生命形式,如何在漫長的時間裡相繼出現於人類歷史的年表中,並且在其中的某個過程所發生的,這是毫無疑問(正如我們稍後將看到的,此一演進的機制尚未完全被理解。)而且科學在這個「如何」的層面上,所確定的與天主教原則是相容的:亦即上主藉由自然的方式實現了祂的創造行為。
基督徒信仰在一般情況下使用「進化」一詞,並不會產生任何問題,當「進化」在廣泛的哲學意義上被任意地使用時,其意義與上述的科學意義有著實質上的不同,而能夠被定義為:「一種意識形態的思維方式,將整個宇宙視為物質發展的過程,並有意地否認屬靈或是超性現實的存在;因此所有現象包括:科學的、歷史的、經濟的及社會等層面,都完全以物質的術語來作解釋。」
以此一方式來理解「進化」並不科學,儘管此定義應與科學取得了關係,因而獲得了很高的聲量;然而這樣的定義,並不是建立在實驗知識或是理性推理的基礎上,其更像是一套先入為主的態度及價值觀,這種偏見不僅不科學,而且不合理,並且依據此一定義認為:如同眼睛這樣複雜的器官,並不代表有秩序的智慧,而是盲打誤撞的結果,這種觀點是完全不可採信的;因為盲打誤撞的結果,當然無法理解,或是構成眼睛各個部分結合與其演進的終極目標——就是要能夠看見;事實上,這是早自希臘時代以來,就一直存在之哲學唯物主義的現代形式。
實際上這是一種人生觀,亦為一種宗教,因此,嚴格而言,這套信念不應該被稱為「進化論」,而應該稱之為「進化主義」;反言之,認同創造(其與「創造論」不同),即偶然存在的世界,最終是依賴必然的及具有創造力的存有,這根本不是一種宗教行徑,這是一個哲學問題,亦即從無可辯駁的前提中,所獲得確切的結論。
就如同我們這個時代,其他的宗教替代了所謂的「主義」一樣,「進化論」擁有來自各行各業的支持者,包括一些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及遺傳學家都相信此一論點,並且有許多的記者、經濟學家、教師、歷史學家、計程車司機、商人及詩人等也都是如此;生物化學家所主張的無神論,其實並不比檔案管理員的無神論更為高明,而且它對輿論的影響卻是更為廣泛的。
有如我們所見,天主教徒可以在科學意義上,有條件地接受進化論,但是不能全然地認同進化論;事實上,許多從事演進研究的科學家們,其本身就是虔誠的天主教徒,而且這些科學家們認為教會的教導與科學所學到的知識之間並無矛盾,讓我們來檢視一下為什麼會如此呢?*
天主教的教義*:
有許多天主教徒瞭解到,教會在這方面的教導是如此有限,實在是令人驚訝——其中確立為真理的信條少之又少,因此留給天主教徒個人的判斷空間就相對地增大;教會並不關注進化論本身的問題,而是關注於這些問題對天主教信仰,是否會造成任何影響。
教會一向主張《創世紀》的前三章,是具有歷史性的真理,被啟示的作者使用當時盛行的文學形式,來解釋創造天地萬物的某些歷史事實,而且這些事實在1909年,經教宗碧岳十世批准後,經由教廷聖經委員會具體地臚列出來;相關的官方文件指出,《創世紀》前三章的字面歷史意義如下所述,這些是無可置疑的:
「天主在起初就創造了天地萬物;天主特別地創造了人類;藉由第一個男人而形成了第一個女人;人類的合一;我們的原祖父母在公義、正直及不死不滅的狀態下,擁有原始的幸福;天主所給予人類的命令,以測試其是否服從;魔鬼以蛇的形象,誘惑原祖違背天主的命令;我們的原祖父母從那原始純真無罪的狀態中墮落了;以及應許未來救世主的降臨。 」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教會並未對天主如何創造世界及各種生命的形式,其中的細節作任何描述,或是天主在創造天地萬物時,到底花了多久時間,並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任何明確的說法;唯一提到的是「特別地創造」了人類,因為人類擁有獨特靈性上不死不滅的靈魂。在教會看法中,《創世紀》所敘述的是歷史上的事實,而非科學演進的過程,所關注的是創造了「什麼」,而非「如何」創造。
教宗碧岳十二世於1950年發布通諭《Humani Generis——人類的起源》中,更具體地探討了人類的起源問題,教宗以幾段簡潔的文字,闡明了教會的立場,在此綜整如下:
- 人類的「肉體」源自於預先存在的生命物質之問題,此議題是應該藉由自然科學作一個合理的探究,而天主教徒可以自由地形塑自己的看法,但是應該謹慎行之;他們不應將事實與推論混為一談,並且應當尊重教會對於與啟示相關事宜的定義權。
- 然而,天主教徒必須相信人類的靈魂是由天主直接創造的;由於靈魂是一種精神體,因此不是藉由物質的轉化而產生的,而是由天主直接賜予的,因此每個人都具有其獨特性。
- 所有的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亞當把原罪帶給了全人類;因此,天主教徒不接受「多源論」,亦即人類是由一群原始人類進化而來的科學假說。
因此,從天主教的觀點看來,科學上所提出有關進化論的問題,在絕大部分的推論上是有待商榷的;若想要嘗試解釋生物發展的進化假說,這是可以被接受的,除非這些假說與前述所提到的明確真理,有相互衝突之處,這就無法接受了。
以上立場明顯地與許多基要派之新教徒立場形成對立,基要派之新教徒不相信教會的訓導權,通常堅持將《創世記》視為科學正確,以及歷史上真實的記載,不幸的是,這樣的立場經常在媒體上被視為,基督徒所持有的明確教義,其中的細節與既有的科學知識,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以至於 「基督徒的信仰 」遭受到嘲笑。
舉例來說:在17世紀時,一位英國國教的神職人員,詹姆斯‧烏舍爾主教(Bishop James Ussher)根據聖經的年譜推算出,天主在公元前4004年10月的一個早晨創造了世界;當今許多基要派之新教徒將此視為信條;然而幾乎所有的科學家認為,這個數字都是荒謬絕倫的;從天主教的角度來看,烏舍爾主教的言論只能代表他自己的立場,而不是代表教會發言;這是他在數學上的成就,而不是神學上的成就。
當然,天主教徒「可能」分享了許多這些基要派之新教徒的信仰,當作他們個人的意見;然而重點是在於他們並非被「要求」必須如此,除了涉及到上述所提到的幾件教會官方看法之外,天主教徒可以持有任何看似合理,並且在理智上有說服力的科學立場。
因此引發出以下的考量,科學到底有多少確切的知識呢?科學在幫助我們在尋求真理*方面,有哪些優點與限制呢?
科學驗證*
教科書、雜誌及電視特輯中對科學的普遍描述,往往會誤導科學知識的確切性,例如:針對一般大眾解釋科學的作家,必須簡要的將許多複雜的問題,使其易於理解且生動有趣;但是這樣的方式經常會導致過度地簡化,因此並非藉由科學家來引導而去相信,科學基本上是一套妥善的事實知識;然而在事實上,科學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斷地進行自我糾正,甚至是會被徹底的修正,並且詮釋、猜測及想像在科學研究中所扮演的角色,要比大多數人所瞭解的知識來得更重要。
因此,從這些探究中所獲得的知識,具有幾個不同但又重疊且被確定的層次,其中有一些科學研究經證明為事實,也就是說,這些是毋庸置疑的;其他則是合理的推測,普遍來說被該領域的專家認為是正確的,還有一些是未經檢驗的假設,有待進一步的研究來驗證。
舉例來說:「Australopithecus南方古猿」是一種類猿生物,生活在一百多萬年前的非洲大陸;事實上,其腦部大小平均約為500立方厘米,他的腿骨特徵有些類似人類,而且他大部分時間都是直立行走,但是這只是一個猜測,而且這卻是一個合理的猜測,但是並不如同上述事實那樣地確定;然而由他的身體演變為人類的身體,這也只是一個假設,在許多科學類的文章中,在這些不同程度可能的確定性,經常被模糊化了。
進化的科學尤其容易在建立確定性方面遭遇到困難,與物理學或化學學這些可以通過實驗室來控制實驗,而進行驗證的學科有所差異,進化學科本質上是屬於歷史性的。所有古生物學的形式(包括古人類學,即對原始人類的研究)都為試圖確定生物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當研究者提出假說以解釋化石的現象時,他們提供的是「合理的解釋」,這些解釋只能通過後續的研究來驗證;然而後來可能會發現並確認這些解釋,或者使原本的假說變得不太可信,甚至於證明這些假說是「錯誤的」——也就是說,這些假說是非常不確定;因此,現今專家普遍所接受的觀點,在幾年後可能就被認為過時了,因此在這個領域的假說,被汰舊更新是非常迅速的。
過去一個世紀特別是在近年來,對進化的研究經歷了許多的波折,並且經常朝著始料未及的方向發展,這種不穩定的狀況是有其道理的;有關化石的證據相對稀少,並須高度依賴想像力來作解釋,以及固有的驗證問題——這些所有的因素共同使得這項「探索」工作,持續地充滿著不確定性。不幸的是,教科書很少在任何時候傳達出,對進化思維該有的謹慎及僅為臨時性認知,科學對於進化現象的瞭解,要比一般的認知少之又少。
科學史提供了許多在這方面作自我修正過程的案例,值得我們花點時間去檢視這些研究,以瞭解其研究的動態。(在此順帶一提非常有趣的是,有許多過時的科學信念,至今仍然存在於大眾的思想中。)*
山頂洞人的迷思*:
化石的證據並不能自我說明一切;而是必須要被解釋的,而此一任務需要具備想像力,然而世紀交替的科學家在描述原始人類時,比現今的科學家更加具有自由度,他們對舊石器時代人類的形象,已帶進了流行的想像力:是一種毛茸茸、駝背、愚蠢且兇猛的生物,以咕嚕聲作交談,靠暴力攻擊來生存,有無數的圖像都是以這種方式來描繪他們,在現今的某些媒體中仍然如此流行著。
然而,現代的專家們卻否定了這樣的形象,因為這樣的推測與事實不符;僅從化石的證據來看,無法對原始人類的毛髮、智力、言語、面部表情,或是所謂的粗魯行為,做出任何正確的判斷,這些細節都是藉由想像力增添出來的。「適者生存」的主題要求原始人類具備類似猿類的特徵,而這些特徵也被忠實地提供出來,但是骨頭本身並未說明任何事情,但是發現一具骨頭這是非常重要的。
在1911年,著名的法國解剖學家馬塞林‧布爾(Marcellin Boule),仔細地研究了一具最近所發現的尼安德塔爾人骨骼(Neanderthal skeleton),這個標本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這是第一具幾乎完整的原始人類骨骼,藉由此標本,科學界能夠瞭解到典型的尼安德塔爾人的身體詳細結構; 布爾所重建的尼安德塔爾人,呈現出來的是一個具有駝背、腿成彎曲、臉部向前突出,與大猩猩的姿勢,極其相似的畸形生物,這樣的描繪在隨後的幾十年裡,對人們的觀點影響深遠;並且被引用至教科書、畫作及世界各地的博物館中展覽;然而,之後對尼安德塔爾人的研究有了新發現,並對布爾的假設提出了質疑。
在1957年,一組解剖學家重新檢查了布爾的原始骨架,發現了一個嚴重的錯誤:這位尼安德塔爾人曾經患有嚴重的關節炎,他的姿勢確實是駝背的,但是這並非遺傳的原因,也不具典型尼安德塔爾人的樣貌;現今,我們相信的是:原始人類的行走及站立的姿勢,幾乎與我們一樣是直立的。
原本被描述為兇猛的形象,也缺乏確實的依據,事實上,多年來,許多考古遺址顯示出原始人之間會彼此合作,甚至於證明他們具有同情心。許多化石是從精心設置的墳墓中被挖掘出來,有些甚至可以追溯到10萬年前;並且在幾個案例中,死者是年老又殘疾的(就如同布爾的標本),在安葬之前已經受到了多年的照顧;在另一個墳墓中,則有一名青年被小心翼翼地側臥安放而被埋葬了,他的一隻手臂枕在頭下,彷彿他正在睡覺一樣,而在他另一隻手中,握著一把精美雕刻的石英刀;在另一個墳墓中,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具年長的尼安德塔爾人屍體,他在年輕時曾接受過前臂截肢手術(這是六萬年前的手術啊!)他一生都藉助於別人的照顧;而在另一個尼安德塔爾人遺址中,研究人員發現到死者是伴隨著花朵,一起埋葬的證據。
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和伴隨著花朵一起埋葬的做法,為原始人類增添了人性的一面,這是早期科學家們所料想不到的情況。*
物種分類*:
數十年前,科學家幾乎習慣性地將每一個新發現的類人猿(亦即類人類),歸類為一個獨立的物種;因此,這些化石生物被命名為「北京猿人」、「爪哇猿人」、「尼安德塔爾人」等;而且當時的圖畫通常呈現出一種向上發展的趨勢:某種原始猿類演進為猿人,猿人又演進為尼安德塔爾人,然後再演進為維克羅馬儂人(Cro-Magnon幾乎在各方面,都與「現代」人類相同)。
在過去的25年間,這些原本歸類都被重新分類,所有的「猿人」類型(從10萬到50萬年前及更早時期)現在都屬於同一物種「Homo erectus」,即「直立人」;我們現在認為,尼安德塔爾人是「Homo sapiens有智慧的人類」的一個種族類型,但是這樣的區分必須澄清,例如:這兩種人類在哪些意義上是不同呢?他們真的分別屬於不同的物種嗎?
物種的差異真正是在測試基因的隔離性——也就是說,兩個不同個體交配是否會產生不孕的後代;但是很明顯的是,我們無法在早已滅絕的生物中獲得確定的答案。
然而重要的是要瞭解到,當科學家們將原始化石分類為不同物種時,他們完全根據解剖學的結構來進行分類,如果某個標本的骨骼結構,在已知物種的範圍內,那麼他就會被歸類為該物種的名稱;然而,如果有某些顯著特徵超出了這個範圍,那麼他很可能就會歸屬於不同的物種,因此會作為不同地分類。「Homo erectus直立人」擁有幾個與現代人類解剖學的上不同特徵,例如,他的眼睛上方有明顯的眉脊,身材較矮小,以及平均腦容量也較小等。
其中的關鍵點是,兩者都是人類的形式,歸屬於「Homo人」,這包括了許多的意涵;解剖學上變異的可能性,甚至很可能是唯一顯著的差異。我們知道,「erectus直立人」在遠古時代就製作了幾種工具,並會使用火;這兩項行為顯示出「直立人」對本性的智能操控,換言之,他和「sapiens有智慧的人類」此一形式一樣,能夠思考。
腦容量*:
科學家曾經認為,相對於腦容量的尺寸與智力有著密切相關,該觀點已經因後續研究數據而產生了很大變化。
現代人的平均腦容量為1250立方厘米,但是其中具有很大的差異,通常介於1000立方厘米到2000立方厘米之間;「直立人」的身材較為矮小,其腦容量介於775立方厘米到1200立方厘米之間,所有這些數據都遠超過於人猿和類猿生物的數據:他們平均的腦容量為450立方厘米。
但是原始人的腦容量與現代人具有巨大差異,似乎與思考能力無關;至少有一個案例是,一名男子擁有900立方厘米的腦容量,卻能夠呈現出正常的智力,因此,我們不能只根據早期人類的腦容量,就確實地斷定其智力水平較低*。
製造工具*:
根據人類化石記錄(距今約有兩百萬年)的證據顯示,我們發現原始人類有製造工具的跡象;幾十年前,科學家們認為製造工具的技能與天生智力具有互相關聯,並且發現一種原始工具顯示出原始人類的思維;而更複雜的形式則顯示出相對較加的智力,這種價值的判斷,在專家的眼光中已不再被重視。
現今普遍認為,技術的掌握與天生的智力是有所區別的;製作工具是一種藉由學習及練習所獲得的技能,此外,現今的人類學家對原始人類製作工具,所展現出相當高超的技藝,持有著更高的評價。
一個引人注目的細節是,這些原始人類製作的工具種類繁多,幾萬年來,舊石器時代的人類製作了數十種不同的工具,包括:斧頭、刮刀、錐子、刻刀、鋸子、刀子及許多其他類型的工具,經過數百代的演化,這些工具的形成具備了卓越的一致性,甚至於具有藝術價值,其中有許多都是用石英及半寶石精心打造而成的。
這些舊石器時代不同的工具種類,暗示著原始人類廣泛使用著不同材料製成的工具(如木材、皮革及骨頭),這些材料當然已經消失地無影無蹤了;這些工具出現暗示著智力的展現,不僅因為這些工具是被刻意製作出來的(這本身就是一種智慧表現),而且它們是因為未來需要使用的某種目的而設計出來的,這種有目的性的規劃,清楚地表明出其理性思維。
因此,現今科學家們認為,原始人類能用這些原始石器來達成多少成果呢?為了獲得解答,因此一組人類學家最近聘請了一位,來自斯堪地那維亞(Scandinavian)的專業樵夫,並為他提供了一套真正舊石器時代的工具;這位樵夫將石製斧頭安裝在木柄上,並嘗試使用各種切割技術,不久之後,他成功地砍倒了大樹,劈開木材並將其製成木板;在三個月內,這位專家建造了一座完整一層樓框架式的房屋。
顯然地,技能存在於心智與雙手之間,從工具的粗糙程度幾乎無法預測出什麼結果*。
當今理論的發展*:
在過去十年中,幾項重大的研究發展使得理論願景變得相當不確定,由於這些內容過於複雜,無法在此詳細解釋,但是簡要言之卻是很有價值的。
從1920年代中期到1970年代初期,科學家普遍認為,人類是逐漸從一種叫做「南方古猿」,即為較矮小的類猿生物所演進而來的;正如我們之前提到的,這種動物的生活是在一百萬多年前,其化石顯示出具有一些類似人類的特徵,可能是在某些時候會直立行走,並且其牙齒與人類相似;此外,研究人員經常發現到在其化石四周散落著各種石器。
這幾十年間此一理論認為,某種形式的「南方古猿」在相對自由地使用雙手的情況下,發展出了製作工具的技能,而這項技能是在物競天擇的情況下,促使大腦不斷地增大;無數的雜誌和教科書中的插圖,將其描繪為:一個毛茸茸的「南方古猿」站在「直立人」旁邊,後者是前者經過長時間的進化,所產生的後代。
但是在1970年代初期,研究人員驚訝地發現到,來自近兩百萬年前「直立人」的形式,並且這些形式的「直立人」都配帶著工具;換言之,人類甚至早在某些形式的「南方古猿」出現之前,就與他們生活在一起,並且很可能是由人類製作出,在猿人化石中所發現的工具,此一發現至少質疑了這兩種生命形式之間,是否有進化關係,截止今日,這個問題仍在激辯當中。
大概就在這段時期,幾位著名的古生物學家公開質疑主流的演變理論,亦即著名的達爾文進化論是藉由物競天擇所持有的立場。(然而高中及大學的教科書直到今天,仍將此推論幾乎視為教條。)這些研究者的看法,與達爾文的預期相左,原因來自於化石的記錄,並未顯示物種之間的演變;相反地,他們堅持認為,證據顯示其形態具有極致的穩定性,並且物種似乎是突然出現在世上,幾乎經過數百萬年仍保持原樣,然後同樣又突然地消失。
造成此一現象的原因是什麼呢?目前的理論認為,主要是因為基因的變化,導致了相對突然出現的新物種,這種基因的躍進被稱為「宏觀演化(macroevolution)」。同時,在任何特定時間內,物種內部物競天擇的力量正在發揮作用,造成結構上輕微的變化——例如達爾文所注意到的雀鳥的喙之形狀重新地塑造,此一過程被稱為「微觀演化(micro-evolution)」。基因與環境力量如何相互作用以產生新物種,目前仍是一個未解之謎。
本篇文章的目的,是在於展現科學探究的動態特性,即使這樣簡短的概述也顯示了進化思維如何經歷了自身的演變,並且仍在持續地演變中;科學具有許多的不確定性,幾乎毫無教條可循,並且這種不確定性,在極大程度上解釋了,科學家們沉迷於其工作之原因。
天主教徒不必害怕面對科學領域的誠實探究與解釋;相反地,每一個新發現都是一種令人驚嘆之泉,也是一種讚美天主的理由,然而對於造物主的描述,我們可以和聖保祿一起說道:「……自從天主創世以來,他那看不見的美善,即他永遠的大能和他為神的本性,都可憑他所造的萬物,辨認洞察出來,以致人無可推諉。」(羅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