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9月18日地獄存在嗎?-白孟德神父(Fr. Charles Belmonte Lopez)語錄-譯者:林豪
天主是我們無限良善及仁慈的天父。但不幸的是,人們被要求自由地回應祂,卻也可以選擇拒絕祂的愛,因此永遠與天主分離。由於犯了大罪,我們將天主排除在我們的生活之外。
因此,地獄不是天主施予的懲罰,而是我們做出的選擇。這是那些徹底拒絕天主的愛和憐憫,這樣的人們之狀態。下地獄就是造成了與天主明確地分離,所作出地自由選擇,並以死亡作為肯定,這永遠封印了他的選擇;天主的審判也認可了這項選擇。
如果我們嚴重地犯罪冒犯了天主、我們的鄰人或我們自己,我們就無法與天主合一並且愛祂。
福音宣告了主基督藉由復活戰勝了死亡,並且解放了我們。然而,這種救恩仍然是一個恩賜;我們可以自由地接受或拒絕它。因此,「人人都按照自己的行為受了審判。」(默20:13)
地獄不是一個地方,而是那些自由地、明確地與天主分離的人們,所處的狀態。
因此,地獄涉及雙重懲罰:失去的痛苦和感官的痛苦。
失去的痛苦是永遠無法面見天主或結合,而天主正是我們至高無上的幸福與喜樂。
還有感官上的痛苦,被定罪的人們將遭受折磨。這種懲罰相應於大罪的另一個面向:即對受造物無序的依戀。聖經指出,除了與天主分離(失去的痛苦)之外,被投入地獄的人們,還要遭受一般被稱為「永火」的懲罰。
但是,如果情況確實如此,如果天主真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得救,並且正在致力於實現這一目標,那麼,我們如何解釋,作為我們必信教條的地獄,為何要存在呢?
—這很簡單,但很悲慘的。
「天主的兒子既不害怕生命,也不害怕死亡,因為他的精神生活建基在神聖的父子情義上。因此,他對自己說:天主是我的父親,祂也是一切美善的創造者;祂就是一切美善。
但是,你和我的行為是否真正相稱於天主的子女?」(煉爐,987)
「我們轉向聖母媽媽,瑪利亞—再一次告訴她—我幾乎無法從地面爬起。現世像一塊可怕的磁鐵一樣,吸引著我。瑪利亞,妳可以讓我的靈魂飛翔,踏上那趟光榮而明確的旅程,它的目的地是深入天主的聖心。
—相信聖母媽媽,因為她在聆聽你的祈禱。」
插圖:真福安傑利科修士畫作,最後的審判,地獄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