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自由與責任—#多明我語錄
聖施禮華教導我們說:
天主的愛是嫉妒的,祂不喜歡我們去見祂時,附帶著條件,
或在內心深處有些私人的角落,不讓恩寵的喜樂達到。
或者你會想:「如果要我向這種排他的大愛說『是』,
我豈不喪失了自由嗎?」(天主之友—自由—天主恩賜的禮物28)
天主要我們自由地做出決定,是選擇要愛祂,或是背離祂;
若我們決定要愛祂,那就不能有其他的附帶條件,
否則無法達成祂的使命,符合祂的期望。
就如同主耶穌所說的一樣:
「不隨同我的,就是反對我;
不與我收集的,就是分散。」(瑪12:30)
當我們做出某項決定時,我們在當下有充分的自由,
而且我們要為所做的決定負責到底。
無論是:聖召、婚姻、家庭、子女、事業、使徒工作等一切。
有些事物在人們眼中似乎是毫無價值的,
因為其中物質的成份被除去了,人們卻只看物質的部分,
都被天主超性的恩寵,無限的「信德、望德及愛德」所取代了,
最後而且是最偉大的結果,就是「圓滿的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