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大家一定不陌生,講述到一段感人的故事,「經師和法利塞人」為了考驗主耶穌,而將一位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罪婦帶到主耶穌的面前來,在梅瑟的法律所定應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而他們要看主耶穌如何處理,主耶穌沒有立刻回答他們,只是彎下腰來畫字。
主耶穌在寫了什麼?大概只有站得較近的人才看得到,因此有人說,祂寫出了在場每個人的名字及所犯得罪,而且是依老至少清楚地寫出來,然後主耶穌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然後繼續彎腰畫字,於是他們兇惡的樣子逐漸消失了,而且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
我們可以默想一下當時那位罪婦的心情,她知道自己所犯的罪,也知道她的族人會如何地對待她,可是今天她遇到了主耶穌,祂不輕看任何一位罪人,也不任意定人的罪,因此主耶穌對她說: 「婦人!他們在那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沒有人。」耶穌向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主耶穌的智慧,而且祂有一顆溫柔的心;當一個人在絕望中遇見了天主的愛與寬恕,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應該是要「以愛還愛」吧!(若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