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段福音講論到何謂真正的潔淨與不潔,經師及法利賽人恪守「梅瑟的法律」,而這法律確實由天主對梅瑟所頒佈的十誡而來,但猶太人將其發揚光大且鉅細靡遺,卻使人礙手礙腳,也使猶太人成為很特別的民族;例如說:猶太人回到家中要先淨身,洗手才能吃飯,吃飯時換吃別的菜也要洗手,且認為「飯前不洗手等於姦淫;飯後不洗手,等於殺人。」(劉鴻蔭神父,基督是主上,第138頁)
這次經師及法利賽人看到門徒吃飯時沒洗手,而開始質問耶穌,吾主直指他們虛偽的內心,而說到:真正的不潔不在於外表,而在於內心,若僅恪守外表的形式,而並重視內修生活的分微,那有何意義呢?食物由外而進入體內並不使人污穢,反而來自於內心一切邪念,而呈現於外的才會使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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