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 末世

第九課 末世 死亡的事實和意義 人活在世上的生命,相較於個人整個的歷史實在是非常短促,每一個人遲早都要面對死亡,如果我們迴避不談與喜樂有關的事務,就顯得有些愚昧了,所以我們應該思考一下有關死亡的課題,不只是談有關大多數人的死亡而且也要談一談有關自己的死亡。 在一方面來說,死亡意味著我們在世上生命的終結,由於不同的情況(一場意外、一場大病或只是一段的時間)我們的身體變得衰弱或由於退化而產生痛苦,以致...

第九課 末世

死亡的事實和意義

人活在世上的生命,相較於個人整個的歷史實在是非常短促,每一個人遲早都要面對死亡,如果我們迴避不談與喜樂有關的事務,就顯得有些愚昧了,所以我們應該思考一下有關死亡的課題,不只是談有關大多數人的死亡而且也要談一談有關自己的死亡。

在一方面來說,死亡意味著我們在世上生命的終結,由於不同的情況(一場意外、一場大病或只是一段的時間)我們的身體變得衰弱或由於退化而產生痛苦,以致於無法維持肉體的生命,在這個時候肉體則與靈魂分開了,那已死去的肉體則開始腐敗(它的化學結構開始潰散),然而靈魂是屬於精神的將繼續地存在著,只是與肉體分離了。

那些認為人只不過是一種物質(簡言之就是一種高度進化動物)的人們害怕死亡,對他們而言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所有事情的終結,在他們心中自然會有這樣的想法,而且在他們心中有一種不可言喻渴望想要超越死亡,希望能夠永遠地存在著(樞機主教與無神論者辯論)。

我們瞭解自己存活於世上的時間不過是數十寒暑,而且天主並未在創造我們之後就不理會我們,這樣可以幫助我們更真實地面對死亡:不只是要到我們生命到了終結時我們才能瞭解,而應該在生命的開始時就已經瞭解了,藉由對死亡的認識使我們有充分地理由為天主而生活,因為我們想要有資格與祂共享永生,所以聖施禮華會這樣說:「無庸置疑地當死亡了來臨時,我們會喜悅地與它打招呼」。

在最後審判之前的私審判

基督徒的信仰教導我們,在我們死後靈魂馬上要接受天主的審判,在那個時候靈魂要非常清楚而重新地看到過去在世上的生活和每一個動作,天主馬上就會做判斷,每個靈魂要接受他存在時自由地決定下所做的功過,他仍然期望著最後所得到的結果:與天主同在或是與祂分離。

這樣的判決總是會在我們的腦海中迴響著,有一些人對天主教徒有錯誤的指控,認為他們並不認真地為建設一個更好和更公義的世界而努力(因為他們只期待著死後更美好的生命),這樣的看法是錯誤的;事實恰好相反,基督徒有更充分的理由為公義和實現美德而生活,因為他們知道將來的審判完全要看他們所做的工作評斷;而且這樣的審判將決定他們永遠的命運,換言之,那些不相信生命的終結將會有審判的人們,在他們活著的時候不會想要去行善也沒有理由需要避免罪惡。

此外,最後的審判和永遠的賞報或懲罰並不是一個奧秘,它不是由於人類過去想要讓人們能夠行為合宜而用來嚇唬人的,它確實是一項由天主所啟示的事實(路,16:22;希,9:27;默,14:13)。我們由人類的理智得到一些方向:人的尊嚴被提昇到由天主來審判;這對於人類的生命而言有了更重大的意義,因為每個人要因此而為自己永遠的命運而努力;這也顯示出天主對於祂所賦予人類自由的尊重。

在一種懷疑天主將會執行最後審判的想法中,其中有些人發明了一些理論如〝重生〞或死後溶解於一般的物質之中,而這些祇不過是他們的幻想而已,有些時候這就變成了他們在生命中逃避一些責任的藉口(不能再來一次)。

永罰

〝因為祂願意所有人都得救〞(弟前,2:4),由於天主的良善使人只要在世上活著的一天總是有改正自己錯誤和悔改的機會;天主將會時常原諒他,直到他吐出生命的最後一口氣,天主甚而給予每一個人能夠達到救贖所需要的幫助,天主並未創造任何人為使他們被判罪。

然而人若要能得救必須出於自己的意願,天主給予我們自由,而且除非自己依照的個人意願想要得救,否則天主也無法拯救我們,因為我們的救恩要依賴個人的自由,雖然有天主不斷地協助,人仍然可以反對天主不只有在犯罪的當時,而且甚至是個人不願改變自己;他在當時就是處於死亡的情況下,如果他是處於不願改變自己的情況,因此他將無法得救(迦,5:19~21;弗,5:2;伯後,2:12~17),當這樣的靈魂將自己呈現在天主面前時,他將清楚地明白他無法中悅於天主因為他並不愛祂;他已經使自己永遠地生活在與天主分離的情況下。

有些人藉由他們膚淺的看法認為,這樣的處罰不會是永遠地,這樣的懲罰與所犯的罪並不相稱,然而,這樣錯誤的想法源自於那些被判處永罰的人,不是因為天主不願意原諒他們而被判罪,而是因為他們不願意被寬赦;而且他們的決定是無法撤回的(在他們過世之後是無法更改的),同樣地,在天主的意旨和人類個人的自由之間,對我們而言仍然存在著一個深切的奧秘。

那些被叛處下地獄的靈魂,他們所受到最大的痛苦就是要忍受無法見到天主,換句話說就是為他們造成挫折感的原因,而且還有其他感官的痛苦,例如火燒,吾主在聖經中有幾次機會都有提到(瑪,5:22;13:40-42;25:41-46;谷,9:42-43),我們無法瞭解這些痛苦是什麼樣子,但我們確實知道它是存在著,這樣的痛苦將變成了我們生命中所追求目標的結果,同時取代了天主。

面見天主

人生在世就在不斷地追求幸福,每一個人都需要愛與被愛;瞭解別人和被人瞭解….然而在現今的生活中,滿足我們的欲望後總是繼之而起地是更多而更強的欲望;而且在欲望不被滿足的時候憂傷就降臨到我們身上,在現世中人們無法完全除去對於幸福的渴望:〝眼睛不因看得見而滿足,耳朵也不因聽得見而滿全〞(德,1:8),在世上一切的善都無法滿足我們,我們的心總是還要更多,只有創造我們的天主才能滿足我們追求幸福的欲望,聖奧斯定曾說:「禰為了自己而造了我們,而且我們的心要直到在禰內才能得到安息。」

在這一生如果沒有天主就不可能會有幸福,因此如果一個人可以在世上建造一座全然物質化的〝天堂〞(就像共產主義所指地沒有社會階級的社會),顯示出人類本性的真正無知,這樣的錯誤概念大致反映出人們為得到幸福的可能目標。

我們的幸福來至於與天主同在,甚至於是在今世也是一樣,藉由與天主的交往我們可以達到某種程度上的快樂,我們可以認識他而且愛祂,天主通過恩寵住在我們的靈魂內,而且天主以一種於內在與日遽增地平安與喜樂充滿著他,聖人聖女們在世上時都曾經是最快樂的人們,甚至於在面臨極大的試探與痛苦時也是一樣。

只有在直接和最後面見天主才能找到完全的幸福,這種情況也只可能在天堂上發生,就如聖經上所記載著:「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觀看了。」(格前,13:12)這是那些在天主的恩寵中死去的人所得到地回報。

人類的語言中沒辦法適當地表達天堂的快樂,這基本上是來自於瞬間見到天主和完美的與基督結合,我們任何的渴望將沒有不被滿足地,「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伴隨著見到天主,在天堂上我們在每件事情都能完全地享受,使我們在世界上得到的幸福,例如永遠地和我們所愛的人在一起。

煉獄

是那些在天主的恩寵中死去而在他們身上帶有小罪的靈魂和那些因已赦免的罪尚未能做好完全補贖的靈魂,他們也將要上天堂,但是不能直接地;首先祂們必須在煉獄中得到潔淨。

煉獄中的痛苦只在於時間上的問題,為去除靈魂本身的自私、驕傲和慾望,如果不能移除就會使他們無法完全地享受與天主合一,對於每個靈魂來說痛苦的強度和持續性是有所不同的,我們如果奉獻給這些靈魂的善功,就可幫助他們更快地脫離煉獄而進入天堂,這些善功包括了我們的祈禱和犧牲,而且特別是將祭台上的神聖祭獻奉獻給這些靈魂(Macb.12,43-46)。

肉體的復活和最後審判

就我們所知這個世界將不會持續到永遠,聖經教導我們在那最後的時刻來到時,每個靈魂都將與肉體重新結合,而且整個人將不是享受天堂的福樂或是要接受地獄的痛苦(若,5:21,28;28~29;若,11:23~25;格前,15:12~22)。

天主沒有啟示我們在復活時,我們的肉體會以什麼樣地方式發生,雖然這些問題會在我們的腦中迴響(例如,靈魂會如何再進入這已經消失和分解肉體),經過最後的分析我們留下了僅有的事實,肉體的復活是可能地;天主可以使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祂自己曾啟示我們祂會這樣做(格前,15:53)。

在肉體復活之後,最後的審判將開始,所有在任何時代的人們將與他們的肉體出現在天主面前(雖然每一個靈魂都已經在私下作了特別的審判),依照他們的功與過在眾人面前得到獎賞或處罰(瑪,25:31~46;格前,4:5;默,20:11~13)。

現實的考量

由於思考到末世會引導我們在世上的生活更為謹慎,因為我們永遠地目標維繫於此,我們所有經由自由所表現出來的行動,不是帶領我們更接近天主或是使我們離開祂。

我們的時間很短所以我們應該要善用它,為基督徒而言故意地浪費時間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道路,356),所以我們應該奮鬥避免懶惰,努力的工作完成在我們手上所有的責任(道路,15),善用天主給我們在世上的時間,我們應該有秩序和勤勉地生活;而且我們應該花一些時間休閒和放鬆一下(這不表示要虛度光陰,而是讓我們以較不費力的工作代替),如此我就可以再提起精神來面對更能結出果實的工作。

達到天堂的願望促使我們渴望真正地度一個基督徒的生活,〝一份偉大的愛正在天堂上等著我們:沒有任何的牽絆,沒有任何詭詐,全真,全善,全美,全知….而且沒有任何的阻礙:一份愛將充滿著我們而不致使我們感到自傲。〞

〝周遭總是充斥著一些異端-甚而可以追溯到宗徒時代-有些人想要將我們追求天堂的希望摧毀〞,「我們既然傳報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復活了,怎麼你們中還有人說: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呢?假如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如果我們今生只寄望於基督,我們就眾人中最可憐的了。」(格前,15:12~14,19)

聖施禮華曾這樣對我們說:「只要我們能將獲得天堂的希望放在面前,我們就能夠忍受在我們跨越生命海洋的航程中的所有困難,為了我們和為我們所愛的所有靈魂,最重要的目標是天主;與祂永遠地在光榮的天堂同在,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野心,生命將沒有任何的意義,我們要能夠忠實才能進入天堂,忠實而且在我們奔向天主的道路上前進,我們必須奮鬥;甚至是我們時常遭受失敗,天主會經常的幫助再支持我們。」(Cuadernos I, pp. 2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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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則留言

  1. 多明我﹐

    謝謝你的分享。

    一口氣看完你這非常完整的九課基本道理﹐ 嗯﹐我想你真的可以出一本書了。 為有些慕道班是很有用的呢!

    為我來說﹐這些基本道理都已經在生活中慢慢實踐﹐不再只是在頭腦裡面思辯而已﹐而是以詩﹐以歌﹐ 以生活﹐以愛情﹐以死亡來見證﹐來參與祂的奇妙化工﹐答覆祂的 真善美聖。 我說這些﹐為你這學建築的人應該不陌生的﹐天主就像一位了不起的建築師﹐祂為我們創造了 無限美好的世界﹐只等待我們以有限的生命去答覆﹐去活出這真善美聖的人生.

  2. Dear Magdalen,

    感謝您的鼓勵,只有鼓勵才能使人奮鬥不謝,

    張副主教給我很大的支持,其內容都是我在主業會學的,

    我只是轉述而已,過了四十就在想要如何交帳了!

    彼此代禱!天主保佑!

  3. 感謝文章提供,自由與內心世界,是天使與魔鬼的戰場,

    教宗重複了耶穌在福音中所說的標準,

    我們什麼時候為我們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

    就是為我作,我就是您的小兄弟,請多為我祈禱!

  4. Magdalen,

    你說的是重點,沒有對基督的信任、友誼與愛,

    其他的善工又是如何?法律是為給我們規範,

    天主看人心,何況我們還有聖母媽媽作為依靠,

    有妳的祈禱為我就夠用了,我也全心為妳和全家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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